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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利审核医院提供的技术方案,相关参数和评分办法吗?提出了修改意见医院拒不接受怎么处理?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5-28 08:51:44 来源:中培医院网

问: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利审核医院提供的技术方案,相关参数和评分办法吗?提出了修改意见医院拒不接受怎么处理?


答: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发现采购需求有问题的应当建议采购人改正,发现采购人存在违法行为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上报财政部门。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采购人发现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求其改正。采购代理机构拒不改正的,采购人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内容,或者发现采购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建议其改正。采购人拒不改正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采购人的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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