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1号令、102号令、财库〔2019〕38号文件解读、采购规范化操作暨医用耗材SPD采购、采购审计关注十二点实操培训班

第四十一期 7月15日—18日 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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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财政部今年1、2月连续发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已于2019年9月1日实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101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去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财库〔2019〕69号)。今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3月18日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

为帮助医疗卫生机构熟悉政府采购最新文件精神,规范操作采购流程,加强采购审计,提高广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自身能力,加强多方经验交流,及时准确地解决好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培医院网采购招标研究中心( www.zpyyw.com)和北京中培伟业文化交流中心决定举办“财政部101号令、102号令、财库〔2019〕38号文件解读、采购规范化操作暨医用耗材SPD采购、采购审计关注十二点实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四十一期 7月15日—18日 贵阳

会务培训费:17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1.全国各省、市、县(区)卫健委(局)职能科室管理人员;

2.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和设备、基建、总务、后勤、药品、财务、审计、物质综合采购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2220652

日程安排

program

(一)如何理解《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各采购单位应当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

(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101号令)解读

重点讲《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解读

重点讲“服务采购项目(比如医院物业服务采购),竞磋只有两家还可以继续吗”

(四)《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解读

用XX省文件举例子

(五)《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解读

以《XX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XX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举例子

(六)《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解读

1.如何理解38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禁止“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重点讲解:医院如何合法设零星维修施工库;采购代理机构库;造价公司库;审计事务所库等。

2.如何理解38号文件第一条第(七)款禁止“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3.如何理解38号文件第一条第(八)款禁止“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4.如何理解38号文件第一条第(九)款禁止“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等;

5.如何要求“企业信用记录”?

6.是否可以继续收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七)院内非政府采购(自行采购)操作实务

1.操作流程: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组成、采购目录及限额、采购项目立项与申报、院内非政府采购方式(比选、议价、单一来源等)、院内采购执行流程、签订合同、采购项目实施与验收等;

2.院内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分享;

3.院内零星、修缮施工公司资格招标实务。

(八)医用耗材SPD供应链模式运作操作实务

1.如何选择政府采购代理公司

2.如何合理设置评标细则(SPD系统应用、医用耗材配送服务、延伸服务、各类医用耗材配送应急预案、仓储面积、耗材品种、配送车辆、专业人员配备、业绩等)

3. 医用耗材物流服务(SPD)合同规范化操作

(九)政府采购审计实务(十二个关注点)

1.制度建设情况

2.采购预算和计划

3.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方式选择(招标方式、非招标方式、院内非政府采购等)

5.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6.编制、确认采购文件

7.采购程序

8.签订采购合同

9.递补中标或成交、补充合同签订

10.验收与结算

11.档案保存

12.绩效评价

(十)热点问题评析

1.政采合同实质性条款可以变更吗(验收设备时可以换新型号吗)

2.《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解读

3. 采购文件可以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将供应商赠送内容作为评审因素、合同签订时可以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数量或金额吗

4.如何认定87号令关于围标串标的6种情形

5.医院作为采购人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6.医院的纪检人员可否进入评标现场

7.哪些人可以进入政府采购评审现场

8.技术参数是做实质性条款,还是评分因素

9.供应商拿虚假材料中了标,责任在谁

10.厂家授权能作为医院设备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吗

11.投标文件承诺送赠品,医院是接受还是拒绝

12.服务合同需要写“如果国家或地方政府变更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或其他应付津贴时,医院同意相应地按照此类标准或福利增加费用并调整本合同金额”吗

13.巡察与审计中发现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主要问题解析

14.关于服务合同合法续签

15.已经出现原物业合同到期而新招标结果未产生,原中标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的怎么处理

16.某工程货物采购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医院希望中标人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两个百分点,即由其中标价136.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33.28万元(人民币),可不可以

17.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招标体外诊断试剂后,赠送配套设备,是否合法?如果把赠予写入招标文件合不合法

18.设备投放究竟合不合法

19.以往假借捐赠、租赁、投放设备捆绑卖药品和耗材整改措施

20.设备试用的风险

主讲人

吴龚——中培医院网、卫生内部审网主编、《卫生计生系统政府采购法规汇编及解读》、《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审计精细化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合同规范化管理与审计实务》、《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规范化操作与审计实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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